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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息:企业停产停业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法务网    时间:2023-06-15 16:18:13
一、

企业停产停业需要什么手续

1.先后到国、地税办理停业(注销)申请。如果是查帐征收企业,一般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有利润未分配的,先分配利润,缴纳相应税款,并由稽查局进行查帐(一般为3年),如没有发现涉税行为,则可批准办理停业(注销)手续,缴回税务登记证、发票及发票领购本等资料。一般是先办理国税的手续,凭国税的批复再到地税办理。如果只是停业,则可以不用汇算清缴。但现在有限公司一般是不批准停业,只批准注销。

2.凭国、地税的停业(注销)批复,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到工商局办理停业(注销)申请。在完成清算程序后,工商局就会批准你的注销申请。如果是停业,则可不用清算。


(相关资料图)

3.凭工商局的注销批复,以及社保证,到社保局办理停保手续。如果继续参保,或部分继续参保,可到社保办理减员手续。

二、

企业停产停业证明如何写

企业停产停业证明的书写如下:

1.标题。“证明信”,写在第—行正中位置。

2.注释。开头顶格写送达机关名称;接着写要证明的详细现实,说明材料来源等。

3.结束语。找法网提醒您,一般用“特此证明”。有的开头没写送达机关名称的,可用“此致XX单位”。

三、

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范围

1.设备、仪器、生产成品、半成品或商品的搬迁运输费用;

2.设备、仪器、搬迁过程中发生损坏的费用及重新安装调试的费用;

3.生产成品、半成品或商品搬迁过程中发生损坏的费用;

4.停产停业期间职工(包括离、退人员)工资、福利费、各种保险等社会基金;

5.企业因征收倒闭、解散后职员的安置费用、经济补偿金;

6.为特定经营环境而设的装饰物的报废损坏的费用;

7.生产、经营证照的重新办理或变更的费用;

8.因解除房屋租赁关系而发生的房租损失及违约赔偿金或安置房屋承租人的费用。

上述经济损失和费用不一定同时发生,因此在具体的补偿个例中,应当依据其具体损失项目、损失情况予以确定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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